{"ObjectType":101,"Sequence":212,"PreHash":"C67185EBA83EEA7D449EEA3D5F8A6FF2","Content":"# 杨森:《反家庭暴力法》——现实与法条的距离有多远?\r\n\r\n[ 底线思维 ](javascript:void\\(0\\);)\r\n\r\n__ _ _ _ _\r\n\r\n【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杨森】\r\n\r\n最近观察者网一篇新闻,报道了广州一名律师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统计了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 一审涉及家暴内容的离婚判决文书九万余份\r\n,其中很多数据很多值得玩味。\r\n\r\n什么是家庭暴力?我们先看一下《婚姻法》和《反家暴法》的法条。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里做了一个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r\n\r\n2015年12月27日,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共六章38条,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家庭暴力从立法角度也做了一个界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n\r\n比如说骂人算不算家暴呢?语言暴力也可以是家暴,上述情况也以立法的形式被写进了法条。\r\n\r\n![](http://mmbiz.qpic.cn/mmbiz_jpg/jnDIM6gq2cUCaWbia4LOS3PCsADRhKynEUNTSUB7nxpBWBFh0qLFIRmbNPxtSUMiaeuZDjeu0QeDNNYAcH5HSLicQ/0?wx_fmt=jpeg)\r\n\r\n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视频截图\r\n\r\n法条写的好只是看上去很美,还需要有司法和程序上的保障,具有可操作性才能保护好受害者。因为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也是两个概念,家庭暴力的存在和在法庭上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那也是两回事,谁让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呢?比如这个“经常性谩骂”,怎么举证,难道非要时时处处录音录像取证不成?这个规则既能难住主张被家暴的受害人,也一样能难住坐在审判席的法官。认还是不认,这是个难题。\r\n\r\n我们看到,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案件数量共94571件,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案件仅仅3741件,\r\n**被司法认定为家庭暴力的比例仅仅为3.96%。**\r\n这么小的比例数字令人遗憾,似乎有点受害妇女申冤无门的感觉,抑或是难道那个另外96.04%的数字涵盖的都是“假家暴”?这个问题比较有趣,下面我们也来分析分析。\r\n\r\n**举证问题**\r\n\r\n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家暴一旦在法庭被认定,对受害的配偶一方会产生一些法律上的好处:1、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二条);2、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四十六条)。\r\n\r\n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希望离婚的主张被法院支持,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想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能够证明对方实施家暴就可以了,而且还很有可能依照法律在分家产的时候多分一些。当爱已成往事,当律师正出谋划策,理性经济人的冲动恐怕也会促使当事人找一些理由和证据去主张对方实施过家庭暴力,只要有一点证据也会把它用上,这会造成受害人在法院进行举证时证据很可能很琐碎无法构成完整证据链,家暴的司法认定困难,被司法认定为家庭暴力的数字自然会少一些。\r\n\r\n![](http://mmbiz.qpic.cn/mmbiz_jpg/jnDIM6gq2cUCaWbia4LOS3PCsADRhKynEojdfibUMp6wibycMxbAAccFTRjuk7fiaMxGQIYj13cj6vKNxiaUTNkBDJQ/0?wx_fmt=jpeg)\r\n\r\n电影《河东狮吼》截图\r\n\r\n其次,俗话讲打是亲骂是爱,普通家庭纠纷和家暴在矛盾初期恐怕也很难区分,谁会想到第一时间去取证呢?这里面还有个受害人的法律意识的问题,她不知道证明家暴在法律上能有这么些的好处,等到伤痕累累覆水难收的时候真有可能难有作为,望法兴叹。\r\n\r\n其实有关单位为了家暴受害人能够在法庭上证明自己还是煞费苦心的,不能说是完全忽视了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曾经编写过一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于2008年3月发布,内容共八章八十一条。\r\n\r\n这个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它的研究和工作成果对全国司法审判都有指导作用,比如《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应用法学研究信息》、《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丛书》等。这个审理指南也对家庭暴力下了一个定义,而且把家庭暴力分成了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对一般夫妻纠纷和家庭暴力做了区分。\r\n\r\n关键是用专门的一章第四章提到了家庭暴力中的证据问题,提出:一定情况下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注:指加害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加害人在诉讼前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可以作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可以视为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r\n\r\n此外还提出,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聘请相关专家出庭,解释包括受虐配偶综合症在内的家庭暴力的特点和规律,专家辅助人必要时接受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和质疑,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r\n\r\n![](http://mmbiz.qpic.cn/mmbiz_jpg/jnDIM6gq2cUCaWbia4LOS3PCsADRhKynEkQt9597LWXaqCED3ZibG9lnHkS51jjiaoxQs8XeZu1ATt1Ox1c0HB9sg/0?wx_fmt=jpeg)\r\n\r\n电影《过年》截图,不堪忍受长期被家暴,大儿子(六小龄童饰)趁着酒劲儿硬气了一回\r\n\r\n遗憾的是,这个审判指南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仅仅是个参考,还有点偏理论性,除非法律领域长期从事婚姻纠纷诉讼和审判工作的老司机,恐怕难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内容,更不用提普通老百姓了。笔者倒是建议最高院再出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时候,可以把里面关于证据方面的内容理一理加进去。\r\n\r\n**山东男人最爱打老婆?**\r\n\r\n除了家暴举证难的话题,这里面还有一串数字: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94571件案件中,仅有38名男性自诉遭遇了妻子的家暴,\r\n**99.9996%的施暴者都是男性。其中,山东以8205件稳坐榜首,河南以6986件夺得第二,湖南以6930件位居第三。**\r\n西藏、海南和新疆分别以47件、237件、388件成为家暴案发最低的三个省份。而被认定为家暴案件的数字,湖南则以400件拔得头筹,广东和浙江以273件和175件分列第二和第三,最少的则是西藏、海南和天津,分别是1件、26件和27件。\r\n\r\n![](http://mmbiz.qpic.cn/mmbiz_png/jnDIM6gq2cUCaWbia4LOS3PCsADRhKynE3ud4yIAehlMUyBb3HbUgiat4Yx9PGDo6APDT6WwBial1YHjzTSvYLjfA/0?wx_fmt=png)\r\n\r\n(图片来源:广州日报)\r\n\r\n笔者要指出的是这个排行榜并不是打老婆排行榜, **因为它只是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字,最后能不能司法认定为家庭暴力,**\r\n**各地省一级法院恐怕各自的标准掌握也有宽紧之分,**\r\n比如广东和浙江这两个南方省份认定数量超过了山东和河南,也许和法院对证据规则的把握有一定关系。当然,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从这些数字中比较各地的文化习俗,揣摩我国丰富的地域文化。无论如何,社会和谐、家庭幸福才是我们的共同目标。\r\n\r\n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n\r\n![](http://mmbiz.qpic.cn/mmbiz_jpg/jnDIM6gq2cUCaWbia4LOS3PCsADRhKynEnMWBmI93UWknUI1PFfQ2ickS4DECPvKpChntvcHHka2ZtY04iczOefUg/0?wx_fmt=jpeg)\r\n\r\n \r\n\r\n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n\r\n微信扫一扫 \r\n关注该公众号\r\n\r\n\r\n\r\n\r\n\r\n****\r\n\r\n\r\n\r\n****\r\n\r\n\r\n\r\n× 分析\r\n\r\n: , , , , , , , , , ,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r\n分享 留言 收藏\r\n\r\n","Timestamp":1495814400000,"PublicKey":"025BB998F9094380ADAEE18FE09936970A0D80EB4AC0A750302305B6362D0F656B","Signature":"304402202398A3C3D68E43A940E9EECF353603813ECD208218588F4B4176028794B11E02022017B42C03063F0A4F67B7FD5DA3BEF232080D304B63ED3B06FEE8CB43CD016F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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