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帖子
账号
关于
orCmWKnKpoNGs5gJXA3tkxwWKv8j8KYxxp
Bulletin#1723090C03AED49F44B848271416CDB1
orCmWKnKpoNGs5gJXA3tkxwWKv8j8KYxxp#360
@2017-12-02 16:00:00
上一篇下一篇

# 李狗嗨法学与被恐惧的民意

原创 Allen Xu [ 新潮沉思录 ](javascript:void\(0\);)

__ _ _ _ _

![](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8T2WTyz6Xy2hyA00U2ibjibYDKtBc7Tpc1oicGmJclgBceYXCfmzjep82YQjUMb8tlfFXjdVR6HTYcRPYjd2WvMjw/0?wx_fmt=gif)

2012年,法律类日剧 《Legal High》
问世,在传入中国后迅速流行开来,无论是演员配置、人物设定、剧情走向还是剧集传递的法律观念,都不同于以往的律政剧。主角古美门“收钱办事、不择手段”的行事作风,和以往公众想象中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形象大相径庭。而该剧的第二季,在古美门律师一番慷慨陈词痛斥民意对法律的干扰中结束,更是给中文互联网届留下了一个经久不衰的模因——自此,在各色人等表达对民意的警惕或是超然的批判时,他们最常用的素材从勒庞的《乌合之众》变成了《Legal
High》中的古美门,也因此诞生了笔者所谓的“李狗嗨法学“。



比如在最近热点新闻,日本留学生江歌遇害案中在微信中广泛传播的这篇文章 [ 《我对江歌案中的民意感到由衷的恐惧》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AyMzE4Nw==&mid=2457476409&idx=1&sn=2ddffddda874e254e5b287433cb5ce88&scene=21#wechat_redirect)

就借古美门之口,再次表达了对互联网上来势汹汹、对刘鑫不依不饶的民意的恐惧。尽管这位作者再三强调其并无意为刘鑫洗白,笔者也愿意善意地相信他不至于如此黑白不分,去为一个毫无反转机会的热点事件洗白。但是笔者这种对待民意发自内心的恐惧和疏远,仍然反映出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比如说,为什么一部并非严肃作品的日剧,会成为这么多人奉为圭臬,拿来反对民意的武器呢?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8T2WTyz6Xy1CCxogDy5ibelHZZ8WkDYgRRbgZibXLSTMX4dPGoDXp9xiaMcCfWTkl9gdwN0zLTlz5rxlomKaC7gAA/0?wx_fmt=png)



即使是在剧集的剧情演进里,真正导致古美门成功翻案的也并非那一段慷慨陈词,而是检方在侦察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处置证据不当甚至是造伪证的嫌疑。古美门对于民意的批判,既是针对检察官的辩解的乘胜追击,也是出于剧情效果,将两季日剧塑造的古美门保守主义与精英主义的倾向推向最高峰。而反过来说,觉得没有古美门这一番话,法官就会判罚嫌疑人死罪的,无疑是对法官的专业性抱有了不小的怀疑。



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点在于,这段被反复使用的台词,其对象是法官而非观众——换句话说,古美门所呼吁的,是法官在判决时的专业精神、不要被舆论和民意所干扰,而不是要求民众收起愤怒和民意。这恰恰也和编剧意图塑造的古美门精英主义的形象相符。



也就是说,总是拿Legal
High中这段表演来表达对民意的恐惧、反思或是警惕的人们,其实处于一种尴尬的不得要领、胡乱引用的境地——当然,在这些作者们看来,台词原意并不重要,只要它表达了对民意的批评,就可以为我所用。对于这些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古美门说了什么、对谁说的,而是古美门的话里面提到了民意,而这民意正是他们所警惕、批判乃恐惧的,恨不得斥之为“民粹“以表达自己超然和理性的态度。



![](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8T2WTyz6Xy1CCxogDy5ibelHZZ8WkDYgRed0VjcwXqCNN7eQ1shHyQk4ZInRU6CMONm4ZdAn6dDHvGgJPZ1MUPA/0?wx_fmt=jpeg)



那么退一步说,这种警惕乃至恐惧民意的“李狗嗨法学”,又到底在哪里出了问题呢?



私以为,“李狗嗨”法学错误地将民意当成一个整体性的、有机实体,在他们眼中看到的不是一个个微观层面个体观点的表达,而是一个仿佛由所有意见(或者说至少是主流意见)汇聚起来的庞然大物。对于习惯了原子化的、个体化社会结构的人们来说,在这个庞然大物面前感受到的个体力量的渺少,恐怕确实会带来下意识的恐惧和抗拒。随之而来地,就是种种希望站在高处、反对民意、警惕舆论的呼声。



但是,在满足于本能地抗拒和警惕背后,这些人却忽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所谓“民意的意志”是真确实存在的,或者说“民意的有机性、整体性“是一个正确的认知么。其实不然,在笔者看来,民意是有其微观基础的,它的微观基础就是公共话语体系中的每个个体的思想与言论。但是,并非所有思想与言论都具有相同的高度与效力,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结构中,一定有一些言论是会在讨论中占据优势的,这些占据优势的言论就得以凸显出来,成为更宏观的意见与声音,乃至成为一些人眼中”民意“的实体代表。可是既然这些言论源自公共场域的自由讨论(这里我们不妨先假设不存在舆论压制与迫害),那么在话语竞争中取得优势的言论,是必然带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与其因为这种言论所代表的群体和力量而恐惧,乃至塑造出一个叫做”民意“的怪兽来批判,为什么不选择主动参与公共场域的讨论,为了自己的立场积极发声呢?



当然,笔者也并不认为民意就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恰恰相反,一昧依照民意决策,很容易陷入民粹主义与极端民主派的误区。如何在民意与精英主义之间制衡的问题仍然需要考虑,但是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姑且搁置下来。笔者觉得,更重要的是如何维护公共场域讨论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如何保障每个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无论它合理与否),保障每个群体能够获得发声的机会而不会因为制度、社会原因而结构性失语。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8T2WTyz6Xy1CCxogDy5ibelHZZ8WkDYgREStqkMDVqKzITgfHRKlYLUxIK6BmG37zEF4Bpswt8nfsM2W6FooyHQ/0?wx_fmt=png)



恰如前文提及那篇公众号文章所说,在刘鑫事件中出现的“因为针对的是刘鑫所以造谣无所谓”的想法,就属于对自由讨论的戕害;而另一种更应当规避的问题,则更多地出现在女权问题的讨论中:当城市小资们围绕女权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本应获得更多关注的农村女性、女工的权益则被忽视,而中文互联网独特的话语权分配,又使得这些群体没有或者只有很少地机会发声,换句话说,她们被动地被禁言而忽略了。



总而言之,我们警惕的方向应当是制度导向而非结局导向,我们需要担心的不是民意这个“东西”可不可怕,需不需要反对或反思,而是如何让公共场域的讨论更加公平,能代表更多群体的声音。在努力做到后者的基础上,自由讨论而得出的共识,即使不是百分之百正确的,也应当是值得尊重与思考的。



作者简介

** Allen Xu ** / **** 本号驻东海岸记者



P大本科,现在美帝留学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8T2WTyz6Xy1CCxogDy5ibelHZZ8WkDYgRmQrVykY7w8FZR9ibTIlkKVdpzm088GCZ33wOG0lZWqXVs87dAMx3aXg/0?wx_fmt=png)

![](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8T2WTyz6Xy2hyA00U2ibjibYDKtBc7Tpc1mxNkn5PWGHl7ETPtbUexLDawYjRVzWN8tUdwyDw5cNvhbQm70vatVA/0?wx_fmt=jpeg)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



****



× 分析

收藏


ox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