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为何无法像中国一样重新统一?
原创 冬蛰意 [ 新潮沉思录 ](javascript:vo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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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罗马帝国失去了对帝国西部的控制之后,帝国的西部与东部最终形成了两种差异极大的认同,而且这种认同的分裂再也没有被弥合过?而与之相对比,为何在晋帝国失去了对中国北方的控制之后,中国的北方与南方并未形成两种差异极大、无法被重新弥合的认同?
这篇文章试图简单地回答这一问题。为了进一步简化问题,我主要从罗马帝国西部中选取了高卢这一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范例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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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四世纪,罗马帝国迁都于君士坦丁堡,并且皈依了基督教。尽管历经波折反覆与内战动荡,君士坦丁大帝与狄奥多西大帝还是推进并且最终完成了戴克里先开启的改革,强化了君主制,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政治-
军事-
宗教制度。而相比于罗马皇帝们的事业,一种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变化则是日耳曼人正在不断地迁徙进入罗马帝国境内。这些零散迁入的日耳曼人以个人身份在军队乃至于政府中为帝国服务,同时,也有成建制的日耳曼部落迁入到帝国境内,帝国授予这些部落土地、不干涉他们的部落制度与内部事务,以换取这些部落的效忠。例如在高卢,法兰克人的部落就已经陆续在罗马的土地上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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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在公元四世纪,帝国的西部已经开始形成罗马帝国政治体系与日耳曼自治部落政治体系共存的的态势。在高卢地区,日耳曼人的领地与罗马人的城市与领地混杂在一起,日耳曼人采用自己的部落王国政治体制,罗马人则沿用着罗马帝国的政治体制。罗马体制与日耳曼体制适用于各自的族群,在地域上互相镶嵌、拼接,形成了一幅马赛克式的图案。罗马人与各支日耳曼人“大杂居,小聚居”,各自拥有着不同的政治-
文化体系,采用着不同的体制。
在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法兰克人的首领克洛维成功进行了一系列军事征服,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这也就是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的开始。但这一事件同样没有立刻改变高卢地区的马赛克式的基本社会形态。在法兰克王国杂居和共存的各个族群实际上依然是自治的。法兰克人的政治体制、部落习惯法都依然只适用于法兰克人族群内部,罗马人族群则沿用着罗马式的政治-
文化体系与生活方式。两个族群各自都保持着界限分明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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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人与罗马人的融合之中,最关键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就是在五世纪末,法兰克王国的开国之君克洛维受洗为天主教徒。法兰克人皈依天主教之后,在宗教上迅速地融入了高卢罗马人的天主教会体系。
天主教会基本上仍然是被罗马人垄断的。教会的罗马人教士加入了法兰克国王的宫廷,为之服务。在这种影响下,法兰克的国王与宫廷成员们开始学习拉丁语,并且接触以拉丁文书写的古典罗马文化。例如,法兰克人的国王之一希尔佩里克甚至自诩为是一个罗马式的古典文学诗人。可以说,随着对天主教的皈依,法兰克人开始源源不断地吸收罗马文化。
但是,这里就是罗马帝国西部走上了另一条发展道路的分歧点。 以高卢罗马人为主体的天主教会,并未将宗教认同与罗马的政治体系绑定。
之所以高卢罗马人所保有的政治体系并未对法兰克人产生太大的吸引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由于狄奥多西大帝对罗马政治体系的改革与重建并没有覆盖到帝国西部,高卢罗马人的政治体系本来就是非常涣散、没有活力的。
天主教会是当时高卢罗马人社会中最具有活力的体系,也是罗马文化的主要载体;天主教会的主体成员既然是罗马人,自然也对罗马保持着认同。为了解释基督教教义与罗马认同之间的矛盾,基督教会为“罗马”这个概念赋予了一种教义上的神圣意义,罗马帝国被认为是末日审判前的“最后一个帝国”,背负着传播普世基督教、迎接末日审判的神圣使命——“罗马”就这样被基督教会重构为了一个神学概念。
这种对“罗马”的神学重构由来已久。在帝国的东部,狄奥多西大帝改革并重建起来的罗马政治体系与罗马的基督教神学意义绑定在一起,使得罗马政治体系得到了基督教宗教体系的强大背书,这种政治罗马与基督教神学罗马融合为一的“二位一体”是东罗马帝国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力量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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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在西部的政治体系能及时改革与重建、能与基督宗教体系绑定之前,帝国就失去了对西部的控制,所以在帝国西部,基督教神学意义上的罗马与现实中存在着的罗马政治体系并未融合、绑定。
这样,一方面是充满活力的高卢罗马天主教会不断强化着宗教认同、其中也包括着对作为宗教概念的“罗马”的认同;而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现实中高卢罗马人族群所沿袭的、没有经历狄奥多西大帝改革的罗马帝国政治体系的完全涣散和无作为;在这种情况下,高卢罗马人对罗马的认同很自然地就成为了一种对“罗马”这一宗教概念的认同。罗马转化为了一种宗教概念,罗马认同转化为了一种宗教认同。
所以,当法兰克人吸收和学习罗马文化,所接受的自然也是高卢罗马人的这种植根于高卢罗马人社会现实的观念:“罗马”是存在于宗教体系之中的,更多地是一个神学概念,对罗马的认同是以宗教认同的形式体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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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人在宗教上“罗马化”了,但在政治上并未“罗马化”,其结果就是,法兰克人通过宗教上的“罗马化”不断地学习和吸收先进文化,而这反过来却推动了法兰克人的政治体系在保持着鲜明的法兰克政治认同的同时不断地进步化、文明化。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萨利克法典》的形成。萨利克法的最早版本可以追溯到公元六世纪初期,这是一部基于法兰克人部落习惯法的成文法。法典是以拉丁文书写的,带有大量基督教内容,例如各种以“神意裁决”定罪;而且法典的系统程度也远远不是过去日耳曼部落的不成文习惯法所能比拟的。但萨利克法典仍然是一部法兰克法典。
这部法典最初只适用于法兰克人族群的内部,是对法兰克人从部落习惯中沿袭下来的“人身赔偿”观念和诉讼程序、所有权宣称仪式、家庭组织和继承方式等等内容的条理化。甚至,萨利克法典一些版本的序言中直接包含着法兰克人宣扬其族群自豪感的“辱罗”内容。萨利克法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到了十九世纪,维多利亚女王仍然因为汉诺威遵循萨利克法不承认女性继承权的传统而未能继承汉诺威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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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相对比,在东晋南北朝时期,在中国北方建国的外族族群最初都沿袭着自己的部落习惯与认同,但没有任何一个外族族群的部落习惯发展出了成文法的形式。很难想象一部使用儒家体例、以汉语书写的、但是只适用于鲜卑人的典籍,把鲜卑族部落的种种本来不成文的习惯和传统呈现为一种鲜卑人自己的“经典文献”。
萨利克法典的形成集中体现了,法兰克人自身的政治体系已经不再是他们刚迁入罗马时粗糙的蛮族部落体系,而是已经极大地发展了,已经“文明化”了。这种发展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法兰克人融入了高卢罗马人的宗教体系,进而吸收了大量的罗马的先进文化。萨利克法典的拉丁文书写和基督教内容正说明了这一点。
** 但吸收罗马先进文化,并没有使得法兰克人产生对高卢罗马人的政治体系认同。 **
法兰克人在宗教“罗马化”的同时,保持了对自身政治体系的认同,并且利用所学习的先进文化推动了自身政治体系的进步与文明化。这种进步了的、文明化了的政治体系尽管吸收了罗马的文化养料,但仍然是一种法兰克人的政治体系而非罗马人的政治体系,是由他们自己的源头发展而来的,与高卢罗马人残存的罗马帝国政治体系截然不同,二者保持着鲜明的区别与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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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在罗马帝国失去了对西部的控制之后,法兰克人族群与罗马人族群的融合分为了宗教融合与政治融合两个方向。在宗教上,法兰克人融入了罗马人宗教体系,也从罗马基督教的“神学罗马”的教义中产生了“罗马人”的宗教认同。在政治上,法兰克人却并未融入罗马人政治体系,而是利用吸收的先进罗马文化实现了自身政治体系的进步与文明化、使得自身政治体系迸发出了强大的活力;因此最终,在政治上,是罗马人融入了法兰克人政治体系、产生了“法兰克人”的政治认同。
就这样,法兰克人族群与罗马人族群融合的结果,是产生了在宗教上自认“罗马人”而在政治上自认“法兰克人”的双重认同。
这种双重认同在神圣罗马帝国同样存在,表现为宗教上自认“罗马人”而政治上自认“德意志人”。实际上德意志地区从未被罗马帝国统治,神圣罗马帝国的“罗马性”同样来自罗马教宗,是一种宗教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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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宗教罗马人与政治日耳曼人的双重认同,显然与东罗马帝国基督教会与罗马帝国政治体系互相背书并且融合绑定而形成的、“政治罗马”与“神学罗马”二位一体的罗马人认同是差异极其明显的。这也就是帝国失去对西部控制之后,罗马帝国的西部与东部在认同上产生了分裂的原因所在。
这种双重认同形成的原因,如前所述,则一方面因为帝国西部政治体系本身的涣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狄奥多西大帝将罗马政治体系与基督教宗教体系绑定的改革没有覆盖到西部,使得基督教会在西部没有与残存的罗马政治体系绑定。由于基督教会的富有活力,最终将罗马人的罗马认同也转化为了一种宗教认同,并将这种罗马人宗教认同传播给了日耳曼人。
而与之相对比,在晋朝失去对中国北方的控制之后,北方遗留的汉人所秉持的儒教思想体系,是与汉制政治体系牢牢地绑定在一起的。这就使得北方的外族族群不可能像日耳曼人那样只在宗教上吸收儒家思想,政治上却由本族群自身的政治认同发展出为一种与本族群部落政治体制一脉相承的、却又比较先进而文明化的政治体系。中国北方的各支外族族群唯一可行的文明化道路,就是融入与儒家思想绑定的汉制政治体系之中。这就使得外族的政治认同最终也融入了汉人认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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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由于儒家思想与汉制政治体系的严密绑定,中国北方的汉人也不可能像高卢罗马人那样只在精神生活上认同儒家、政治上却反而融入不采用汉制政治体系的鲜卑部落王国政治体系之中。而北方汉人与汉制政治体系的绑定,同样迫使外族在建立政权时必须采用汉制政治体系,而不能将“非汉制”的本族部落政治体系直接转化为国家政治体系。
最后,总而言之,罗马帝国西部的基督教会为日耳曼族群提供了一个不通过罗马政治体系而吸收罗马文化、实现自身文明化的渠道。这一方面加速了日耳曼各族的文明化、并使得日耳曼各族产生了“罗马人”的宗教认同;但另一方面由于日耳曼各族能够绕过罗马政治体系而吸收先进文化,反而得以建立比较先进的、日耳曼人自身的“非罗马”的政治体系和政治认同。
而帝国残留的罗马人由于本身对罗马的认同感也以宗教认同为主,所以在政治认同上反而也融入了日耳曼人的政治认同之中。而在罗马帝国的东部,经由狄奥多西大帝的改革,罗马的宗教认同与罗马的政治认同则牢固地绑定、二者融合为一体了。这就使得罗马帝国的东部与西部在认同上分生了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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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西晋灭亡后的中国北方,儒教与汉制政治体系的绑定使得各外族族群吸收汉文化、实现自身文明化的唯一渠道就是全盘接受汉制政治体系。这也就使得各外族族群最终在政治认同上融入了汉人之中。这就使得中国北方的汉人认同最终并未与南方的汉人认同发生分裂。
从中可以看出, **认同的融合是一种体系的融合,而不是对个别的文化元素的吸收。**
日耳曼人只融入了罗马宗教体系而没有融入政治体系,那么,尽管日耳曼人吸收了大量罗马文化元素,但日耳曼人的政治认同就仍然是“非罗马”的。同样,东晋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各族,尤其是鲜卑族,在融入汉制政治体系的同时也为这一政治体系带入了大量鲜卑文化元素,但由于鲜卑文化元素的融入并没有保留完整的鲜卑政治体系,所以,融合产生的政治认同也就仍然是汉人政治认同而非鲜卑政治认同。
当然,西欧和中欧的“罗马人”宗教认同在近代走向崩溃,只剩下了日耳曼人的政治认同;西欧和中欧也就不再存在罗马人,而只存在法兰西人(法兰克人的转写)、盎格鲁撒克逊人和德意志人,这种发展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作者简介
** 冬蜇意 ** ** ** / **** 微微的好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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