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嫖相谈历史:宋代到底生产了多少弓弩?
原创 经略幽燕我童贯 [ 新潮沉思录 ](javascript:vo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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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来自于嫖相大人。其实沉思录不管是作者们还是读者们很多都是历史爱好者,也有很多人是相关圈子里的人。沉思录发历史类文章,其实更多的是由着文章带出关于历史观,方法论,对世界的认知态度等等问题。今天的文也可以结合前两天谣棍自白那篇文章看。一个谣言,误解,错误观念等等,产生是很容易的,传播成本也很低,但破解的成本却非常高,且效果往往不好。比如历史,普通历史爱好者和专业历史研究者对历史问题的看待方式,研究方法,可以说是两个概念,历史科学和历史知识不能同一而论,这就造成了一方成本很低,而另一方成本很高。不管历史类还是社会科学类的谣言误解等等无不如此。从大视角来看,这种现象在我们这个社会阶段是无解的,但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什么都不做了。沉思录之前已经约了一些作者来写历史科学的相关科普等等,只要作者们有空兑现就……另外封面随便找的,小编很喜欢83版射雕,不过经典的这个射箭姿势是错的,影视剧不用细追究。下面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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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三月以来,已经有多个渠道有人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求问宋史达人,北宋弓弩院每年制造多少弓弩?
提问者表述,他提这个问题是因为看了一篇中华网的文章,文章里是这么写的:
“经过后世千余年的发展,两宋时期的弩无论在性能、规模和技术上都登峰造极。宋朝对北方(半)游牧国家连年征战,弓弩的大量需求刺激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北宋
**弓弩院每年制造角把弓等1650多万张,各州作坊制造黄桦、黑漆弩等620多万张。”**
以下为原文链接:
http://military.china.com/history4/62/20160914/23553887_all.html
西北望射天狼:在古代中国弩为何盛极而衰?
腾讯新闻里,也发了这篇文章。两篇文字基本相同,腾讯大概也是直接从中华网转的,以下网络截图:
![](http://mmbiz.qpic.cn/mmbiz_png/8T2WTyz6Xy3oLdfY9XArBicIXkq7tytYJwT9Raibf1a5gIjwggxVa1LOCuaCxicBEa6VtspVEJ4keXICgJhf8s15A/0?wx_fmt=png)
咱家对宋代史有点兴趣,看过一点书,自认在军事上有些心得体会,也常常在论坛和大家讨(si)论(bi)交(chui)流(niu)。
那天中午把牛骨汤在炉子上打了小火来熬,有这么几个小时空闲,于是上论坛转转,就看到了这个问题。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乖乖!年产1650万张,日均产4.5万多张弓!这什么概念?咱家对军器生产了解不是太多,但大致也知道,生产一张弓所需要的复杂工艺。例如弓弦的处理(用麻、绢材质还相对简单,用动物筋的弦处理周期很长),熬煮胶体,弓体选材,这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年产1650万张弓的产量,相当于要有一个翻一到两番的原材料的库存。对于一个尚处于农业社会,以手工业为主的封建王朝而言,就算是当时我国的社会生产水平相对全世界而言处于较高水平,那也是够不上工业化时代的门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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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显然有问题!
实事求是的说,这篇文章固然吹得很厉害,但其引用的数字,大略还有点影子。如:
其工署则有南北作坊,坊有弓弩院,诸州皆有作坊,皆役工徒而限其常课。南北作院岁造涂金脊铁甲等凡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弝(注:通“把”)弓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万。又南北作坊及诸州别造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以备军行之用。
\---------------《宋史 卷一九七 志一五零 兵十一》
众所周知,《宋史》这本书的编纂是很差的。虽然元灭宋获得了几乎全部完整的国家档案资料,但由于元人对于编纂宋金辽三国历史的事,在编纂体例和所谓的“正统”这种现在我们看来毫无意义的问题上,不同观点的支持者纠结扯皮了很多年,消耗了大量的精力。等到最终脱脱来统一组织筹划,决定分开编纂三本史书的时候,已经是元朝晚期。这时候,各方面的保障力量已经不是很理想,时间也非常紧迫了。
暂且放开《辽史》、《金史》这两本不谈,对《宋史》的编纂,元人的编纂团队就大量采用了直接照抄国史档案的方法,以期节约时间。例如,在《宋史》中,编纂者在编纂志书的部分,往往就直接点名了自己的资料来源,如:
“今因旧史纂修《兵志》,特置于熙宁保甲之前,而附之乡兵焉。”
\----《宋史卷一八七 志一四零 兵志一》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可是,就算是直接抄写原始档案来进行编纂可以有效节省编纂时间,但在时间节点太紧的情况下,想面面俱到的全文采入,也是非常不现实的。对于《宋史》一书的编纂组而言,宋代档案太多,时间要求太紧,因此他们抄写档案也只能抓住紧要的部分,(他们认为)不紧要的地方只能一一略过。至于考证分析这些原始材料,更是没有时间来干了。
对于这个情况,元代著名的历史学家苏天爵发表过不同意见。他说:
“自太祖至宁宗,实录凡三千卷,国史凡六百卷,编年又千余卷,其他宗藩、图谱、别集、小说,不知其几”,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先去对史料进行考证,对文献进行补充,就直接开始编纂一朝之史,“无乃太简乎”?
正是由于这种编纂态度,由此给《宋史》这本书带来了一系列的严重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他们抄了不少原始档案,但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把档案抄成了什么样子,他们所截取的档案的片段是不是正确的,有没有裁剪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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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角弝弓凡千六百五十余万”来看,可以很有把握的说他们抄错了,因为这个数字实在是太离谱了。
俗话说,不破不立。这个问题破得很明显,但关键是立什么?
从常理来推测,要么是抄写这个数字的时候,在角弝弓三字之后,脱漏一“等”字。要么是在千六百五十余后,衍出一“万”字。
如果是脱漏“等”字,那么我们可以猜测,这里包括的等,应有其他的大量产品,例如箭头,箭杆之类。如果是衍出“万”字,则年产1650张弓,对于中央军工而言,似乎是个比较正常的数字。
幸好,宋代是一个号称“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封建王朝,其独裁者把军事独裁的本质隐藏起来,而伪装出一幅“共和共治”的假象,需要大量的士大夫作为其独裁的体制的点缀,或者统治基础。这让文人出身的官员们,有在其个人文集里保存官方文献的可能性,而且可能性还很大。
例如,我们在北宋中晚期的大臣曾巩的文集中,就找到了类似的一个记载:
“国工署有南北坊,岁造甲铠、贝装、枪、剑、刀、锯、器械、箭箶簏、皮笠、弩、箭、床子弩,凡三万二千。又有弓弩院,岁造弓、弩、箭、弦、镞等,凡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弓、弩、箭、剑、甲、兜鍪、甲叶、箭镞等,凡六百二十余万”
\-----《曾巩集 卷四十九》
曾巩在北宋时期曾参与编修过国史,他是有机会和有条件查看原始档案的。元人编纂《宋史》的各个志的主要来源也是宋政府的国史档案。从这两则文字对比,我们不难看出,曾巩的数字来源和《宋史》的来源是一个源头,两个材料的数字都抄得一模一样。只是曾巩他的记载更详细明确。
如此,真相大白了!
元代的编纂者们或是要赶工作进度,或者根本就是投机取巧。他们在抄写档案的时候,只抄了具体的数字(这个还算有点节操),但对数字的组成部分,就及其含混的一带而过了。好一点的给你带个“等”字,表示各有其类。不好的就直接像这种,连个“等”都没有了。
** 这和忽悠有什么不同? **
但是,这并不能说,《宋史》的编纂者的抄写内容是没有价值的。从史料学的角度来说,从来都只有不会用的史料,而没有毫无价值的史料。认为《宋史》中的抄写是记载简略,就说没有用了,不是的。
从这两条史料对比来看,在宋朝的国史档案里,对军工生产的内容应该是有明确的门类分别的。各种产品应是分别登录进账的,最后做的一个总数。
而《宋史》的编纂者,抄写这个部分的时候,只取了最前面的一个产品的门类,例如涂金脊铁甲、角弝弓这些。其他的就一概“等”了,最后抄个撰清的总数,算是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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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虽然没有抄写具体的类目,但他大致抄写了有哪些大类以及大类的总数,具体门类里是不是分产品线,他没有说。
把两者合起来,我们就能看到当初史料的不全的原貌。
1、每个产品是有自己的产品线的。
2、不同产品线有自己的产量统计
3、最终有总数统计。
当然,这里随之带来一个具体问题,即:
为何这些数字要加到一起来算呢?
为何进行统计的时候,要将不同的物料,不同的产品(甚至有中间件如弓弦、甲片、箭头等)都合并到一起来计算这个问题。
有知乎用户率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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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这种情况,也是宋代文献里经常见到的一种记载格式。我们看几条史料就知道了。如:
1、南郊赏给:景德六百一万一百贯匹两硕领条,皇祐一千二百万有零,治平一千三十二万有零,熙宁末八百万二千六百八十九贯匹斤两条段。
\---泊宅编卷十
2、浙西提刑司具到,镇江酒税、课利、田赋,以绍兴元年计之,总为一百余万贯石匹两。兼本府水陆要冲,商贾辐辏,若诸色税课悉归公上,则比之前日不无增羡。
\---要录卷六十三
3、两路凡得逃绝、诡名挟佃、簿籍不载并阙丁凡四十七万五千九百有奇,正税并积负凡九十二万二千二百贯石匹两有奇。
\--宋史卷一七四 志一二七
其他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在此不一一列举出来了。我们故意挑选了三个来自不同史料的例子,分别是一个小说集(不是故事小说!)和两个抄写自官方档案的史书。
不难看出,很明显,这三种文献都是抄自宋代的官方文献的,说明官方统计就是这个口径。这个口径是在经济领域普遍客观存在的,而不仅仅是在军工领域这么统计。
我们回到最初看到的元人编纂的《宋史》上来,回头来看这则史料,就不难发现一个细节。
看:
其工署则有南北作坊,坊有弓弩院,诸州皆有作坊,皆役工徒而限其常课。南北作院岁造涂金脊铁甲等凡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弝弓凡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万。又南北作坊及诸州别造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以备军行之用。
\---《宋史 卷一九七 志一五零 兵十一》
发现问题了吧?咱家单独摘引出来:
“工署则有南北作坊,坊有弓弩院,诸州皆有作坊,皆役工徒而限其常课。”
拔粹一下:
**“弓弩院+作坊+役工徒+限其常课”**
也就是说,军工的生产单位,是对人员和常课都有规定的。即制造部门有多少人,得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规模,而这些人每天要完成的工作量,则有定量“常课”。
用我们今天的观点来看,这“常课”就是 **劳动定额!**
一个工业部门,为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总应该有一定的生产管理。每天应该完成多少工作量,每个工人每天应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是有定额的。也就是说,看起来好像是把这些东西进行重复计算是没有意义的,其实是便于计算
**实际用工的量。** 有了这个量,就能估计一个大致的生产规模。需要多少军器,则要调整多少人,多少物料,多少后勤保障,就有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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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同书同卷的另外一条史料,就解释得更清楚了。
“绍兴三年,提举制造军器所言:以七十工造全装甲一。又长齐头甲每一甲用工百四十一,短齐头甲用工七十四。乞以本所全装甲为定式。”
-同书同卷
这里说生产一个全装甲,用工七十个。生产一个长齐头甲则用工一百四十一个,短齐头甲用工七十四个。可见
**长甲用工量足够生产全装甲两个,而全装甲的用工和短甲用工差不多。** 因此军工部门报告,认为应该集中精力 **制造七十个工的全装甲,这样效率最高。**
**
**
由此不难看出,这里的工,不是工人,而是 **用工量** ,是一个经济测算的 **指标** 。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继续来分析,看史料:
按四县之籍,计田出力,百亩一夫,得三千余人,减其田租十之二,凡五旬有七日而毕,计用工十五万有奇。
\---要录卷一六三
这是绍兴二十二年重修襄阳古堤时的用工记载。100亩出一个人,则下属的四个县约三十万宋亩上下,按民籍征发了3000多个人,工作了57天。工程总计用工15万有奇。
如果按3000人来算,57天则出动了171000个人次。可见,人次和工是不完全对应的关系,两者应该有些关系。
很明显,一工在这里代表的是 **一定的工作量** ,以一个固定值来作为指标,一个人一天的工作量应该在这个值的上下。
再考虑到3000多人不见得人人能出全勤,可能经常有些人不能出勤,或者天气不适合出勤,这就是理论人次和用工量有差异的原因。但无论怎么讲,这个“工”,应是一个劳动定额标定的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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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可以再看一则史料,这个问题说明得更明显。看:
商胡水口,见阔五百五十七步,用工一千四十一万六千八百,日役兵夫一十万四千一百六十八人,可百日而毕。
\---长编卷一六五
这里的用工量和劳动力,正好符合这个公式:
** 用工量 = 单位劳动量 * 工作时间 **
由此,我们知道了,有用工量作为经济测算的指标,有劳动定额来对产量进行管理,由此可以对正在生产的各个产品线的进度进行估计和测算,由此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这体现了一种比较原始的工业生产计划,和现代工业体制下的泰勒制是不能比的,但至少符合大规模手工业的生产水平。
你看,这么一分析,挖出新东西了吧?也许宋史的编纂者真的只是为了交差,前面抄了几句,后面抄个总数,中间很多都略过了。但他抄写这么简略的东西里,蕴含了很丰富的历史背景,让我们对古代社会的工业生产,有了更多的了解。
**所以,没有错误的史料,只有不会用的史料。史料本身是死的,甚至是错的。但错的史料,一样能提供很有用的信息,关键看我们如何运用。这里需要的,就是丰富的史料运用能力。**
**
**
啊 ~ 有人已经记性好,还记得前面那个在经济领域将不同的单位全加起来计算的问题吧?
为何要加一起计算呢?很显然,这么做虽然和军工领域有点不一样的细节,但都是为了满足一些要求。
具体是为啥?嗯,你猜?
PS:
友情提示,西装三件套分别是上衣、马甲、裤子,这是三种不同的服装,但我们依然把它们合计起来叫西装“三件套”。如果按照宋代的习惯,则应该把“一件上衣、一件马甲、一条裤子”合并叫西装“
**三件条** ”才对。
最后,请读者们有空的话花几秒时间帮我们点下文章下面广告并迅速返回即可,为作者提供支持。感谢 。
作者简介
** 经略幽燕我童贯 ** / **** 人称嫖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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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老司机,阉党,宋史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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